“狼”在《现代汉语词典》里解释道:“哺乳动物,形状和狗相似,面部长,耳朵直立,毛黄色或灰褐色,尾巴向下垂,昼伏夜出,性残忍而贪婪,吃兔,鹿等,也伤害人畜,对畜牧业有害,毛皮可以制衣褥等。”千百年来,狼在人们的眼中往往是凶恶和贪婪的象征,几乎所有的人都害怕狼,怕它那白森森的利牙,怕它那令人毛骨悚然闪着绿光的眼睛......
然而在一年多以前看了松博刊载的视频《重返狼群》,心为之震撼,颠覆了狼原有的在传统观念中的形象,对狼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摘去一贯的有色眼镜,从另一个角度去感受大自然中的狼。一年以后的今天,当我读完这本厚厚的,根据作者当时日记和珍贵的影像资料整理的40万字的《重返狼群》,心,又一次被震撼,打开电脑,想写下一点什么。
这是一本纪实书,作者以女性特有的细腻的笔触,饱含深情地向人们讲述了一个“一只来自草原的小野狼,一个来自都市的美女,看似毫无交集,却结下不解之缘的故事。”一切像一场惊心动魄的电影,但远比电影精彩。
作者李微漪是个生长在四川成都的女画家,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就失去妈妈的小狼,从此这只小狼与女画家之间开始了一段前无仅有的旷世奇缘。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小狼取了一个童话般的名字“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
从收养到回归,作者全程陪护,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之久,在草原的日日夜夜,小狼格林给予狼妈的爱那是这本书最动人心扉的部分。“这条半大的小狼,在吃羊吃鼠兔时给狼妈妈留一条腿,在狼妈妈病倒时,小狼在窗前昼夜焦虑的守候,还会从地下刨出自己“私藏”的野兔来喂妈妈,在狼妈妈一次被三条凶猛的大藏狗疯狂追咬时,会毫不犹豫挺身救母,拼死血战,不惜负伤累累,在草原狼山上,大雪封路断粮断援时,小狼会日夜狩猎,将难得的猎食与妈妈分享,养活狼妈妈。”…….狼的爱是这样炽烈、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这爱不带一丝杂质与污染。它让我第一次深刻地感受到这种充满灵性动物的气息。特别是格林回归狼群后,与狼妈重逢,她一声呼喊,格林箭步如飞地跑到她面前,亲昵,感动,想念,不舍,激动,各种人能体现的,不能体现的都表现在了格林身上……他走远了,快要回到伙伴身边了,突然,它猛地掉头,以十倍的速度狂奔回来,奔向狼妈,依然是激动,依然是不舍,看着这样重情重义的场面,怎能不让人为之动容。
狼是生物链上的一环,是草原的清道夫,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狼也肩负着一份拯救草原的使命,狼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类与狼为敌。尊重自然,敬畏自然,“哪有比关心、呵护别的万类万物的人性更称得上人道主义,更加美丽而广大呢?正是在大地和生命的意义上,我们任重道远。”只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有一个美好的地球!
————引自简单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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